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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临沭县蛟龙镇教育办公室的财务报账员给笔者算了这样一笔帐:该镇有小学生2527人,中学生1201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中小学免除了杂费,政府按每学年小学每人210元,中学每人300元标准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加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每学年小学每人60元、中学65元进行划拨,这个镇2007年仅政府下拨的全年教育经费达116万元。而按原先杂费标准小学90元(低年级60元)、中学135元标准进行收取,则只能收取77.91万元,这样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后教育经费就多出38.09万元,这不仅大大解决了乡镇教育的饥渴问题,而且使全镇3700名中小学生家庭负担大大减轻,几乎每年为全镇中小学生家庭节约开支近80万元。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给学校、学生家庭着实带来了不少的实惠。
2006年以来,临沭县政府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下发号文件,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时间内容和基本要求等;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要求,制定了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的具体步骤、责任落实等;县教育部门根据全县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经费预算。同时税务等相关部门为确保财源,也加大了工作的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体制改革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免除杂费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部由财政预算安排支付。据县财政有关人员测算,2007年山东临沭县财政安排的免除杂费后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按人头划拨达到1716.8万元;农村小学每生270元,中学每生365元,分别比原先每学期杂费小学90元(低年级60元)、中学135元高出50%、35.19%。另外加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98万元,“一免一补”资金51.75万元(春季22.76万元、秋季28.99万元),这样政府支出的全年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共计2266.55万元,其中属减免杂费部分为1185.57万元。
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的实施,真正实现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人民教育政府办”的转变,有力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也让该县58000余名学生家长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