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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物价局就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借读费进行了明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后,农村学校除可以收取作业本费、课本费和住宿生的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学校除收取上述三项费用外,可以按规定收取借读费。
据介绍,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为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
对于农村学校,中央和省在核定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时,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农村、县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所需经费按中央核定的我省“一费制”标准,由省核定到各市、县(区),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解决。对于城市学校,中央和省在核定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时,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统计为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我省2005年秋季制定的“一费制”杂费标准计算。
市物价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禁农村学校收取借读费,确保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