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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证所召开媒体见面会,系统总结了近年来上证所履行职能、发挥优势,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整体情况。上证所总经理助理徐明表示,并且经过几年的实践,上证所投资者教育工作日益制度化、专门化,并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本做法。
徐明表示,上证所在组织、监督、管理市场,全力参与证券市场改革、发展、创新过程中,一直坚持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是积极参与以两法为重点的法制建设,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近年来,上证所十分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全力参与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推动有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在两法修改过程中,直接参与两法修订,提出的很多立法建议受到了立法机构的重视。两法修订实施后,上证所继续参与涉及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监管、股权分置改革等事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配套法规、行政规章和市场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继续为市场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第二是不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健全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上证所相继修改了《交易规则》、《上市规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企业债券上市规则》,并制定了《会员管理规则》等五大规则,交易所的基本业务规则体系和基本制度日趋完备。同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性业务规范和指引。在制定这些业务规则的过程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设计了一批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相适应的基础性制度,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证券严重异常交易紧急停牌、严重异常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权证交易风险揭示书、权证市场供需平衡机制等,这些制度对方便投资者行使权益,识别和防范投资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是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能,营造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市场秩序。在上市公司方面,围绕股改、清欠、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切实履行交易所职能,发挥交易所优势,加大一线监管力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质量,从根本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在会员公司方面,以会员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证券交易业务及权证等创新产品,积极开展市场服务和窗口指导,督促会员防范风险,规范经营,维护好客户利益。此外,还积极配合证监会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强化高风险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
在证券交易方面,以严重异常交易及权证等新产品的市场投机为重点,加强了证券交易实时监控,加大了异常交易和市场炒作的监督力度。实践中,还多次采用盘中紧急停牌、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严厉监管措施,及时揭示证券交易风险,制止违规行为。
第四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与研究,塑造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上证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就具体工作而言,几年来,上证所以两法及其配套法律制度、交易所业务规则为重点,多次举办法制讲座、召开理论研讨会、编辑书籍资料、主持报刊专栏、开展义务咨询,向市场各方普及证券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揭示市场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是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增强投资者理性投资和防范风险能力。上证所设专岗、配专人,专事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建设了覆盖广泛的投资者教育平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投资者教育内容,如两法颁布实施后,将投资者教育的重点放在证券市场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上;又如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修订或制定后,将投资者教育的重点放在交易所市场基本的游戏规则上;再如权证推出后,权证产品知识、投资风险和防范则成为投资教育的重点。此外,上证所还专门开设了公众咨询服务热线,组织专门力量,接听号码为4008888400的公众咨询服务热线,接受投资者咨询,解答投资者疑惑,大大方便了广大投资者。
徐明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证券市场的永恒主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艰巨性工作,上证所将进一步将投资者权益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于交易所法制建设、市场监管、法制宣传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中,促进证券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