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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高中生可获千元助学金公办、民办学校贫困生都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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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7-11-30 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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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了《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决定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建立政府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 据介绍,高中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高中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学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在800元至1200元之间确定具体资助标准。 今后,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江苏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申请后,经过评审、公示、审核、备案等程序之后,学校可采取一次性或按月发放方式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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