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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8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全国财政将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根据两部门通知,我国将从几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明确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二是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三是提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07年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低于150元的地区,提高到150元;初中低于250元的地区,提高到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