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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区教体局检查规范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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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7-11-27 9: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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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海勃湾区教体局对民办幼儿园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9月19日至21日,海勃湾区教体局组织民办幼儿园联合检查组,对全区59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摸底调查;10月16日至17日,在经过第一批评估检查基础上对符合要求的东方红幼儿园等14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第二次复查。通过实地查看、交流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形式,联合检查组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检查。 海勃湾区现有民办幼儿园59所,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400多人,在册幼儿4330人。通过摸底检查,有9所幼儿园房屋设施、活动场地、各类设备、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符合办园条件;有24所幼儿园在各类设备、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有26所幼儿园,办学条件简陋,园舍面积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必须取缔。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管理,海勃湾区教体局要求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指导监督;今年所有民办幼儿园要重新办理办学许可证。对本次复查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给予审批办证;对存在一些问题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达标;对无设备无投入无活动场所的“三无”幼儿园,予以取缔。 海勃湾区教体局研究决定,在鼓励幼儿园教材多样化的情况下,将对区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教学用书进行统一管理,教体局把《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教学用书推荐目录》予以公布,各幼儿园从规定书目中选取教材,并报教体局统一征订。 民办幼儿园必须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税务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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