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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促法”实施优胜劣汰开始
来源:山西民办教育网     2006-4-6 17:5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使整个教育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其中有关规定,“民办校出资人可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民办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权利”,这些规定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但这也引起了一些家长的担心:“民促法”规定“学校出资人可以取得回报会不会导致民办校收费上涨”的问题。事实证明,民办学校收费全部依靠市场调节,并未出现民办学校收费极不合理的情况。而且,随着民办校之间开始形成相互竞争的状态,现在不少民办校已开始依靠教学质量、师资水平、诚信度和教学特色吸引学生。 

  点评:“民促法”颁布实施后,质量较差的民办校将逐渐遭到市场的淘汰,因此民办校为抢生源打虚假广告的情况也会逐步减少;随着高质量民办校的增多,民办学校与公办校之间的竞争初露端倪,这也给一些公办校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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