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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求职成功者尝甜头
来源:     2008-1-12 9:23:00
 
这几天,黑龙江科技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蔡光宇特别高兴,因为他刚刚找到了一份自己喜欢、待遇又有保障的工作。而这一切,都源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在这场东北地区某电视台的招聘会上,招聘单位打出的条件不仅有招聘职务及具体用工要求,更是标注了"签订劳动合同""五

险一金""月薪2000元至3000元"这些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细则。蔡光宇表示,自己一直就想去电视台工作,可是以往参加招聘会,用人单位总是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五险一金"方面无法给予明确答复。这次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充分保证了面临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事业单位,电视台在用人招聘时要受到编制、体制等方面的限制。为了引进新的人才,以往通常以"栏目组聘用"的形式招进一些临时人员。这些人只在有需要的时候参与节目制作,栏目组根据其工作量付给相应的劳务费用。这让许多优秀专业技能人才因为待遇问题而不得不选择其他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视行业的发展。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行业内部人才引进机制开辟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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