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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开展4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服务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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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 2008-1-7 9: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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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不啻于给劳动者加上了两道“护身符”。为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今年广西将陆续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不同的求职人群提供就业服务。
1月4日至2月3日,“就业援助月”活动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它的援助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目前尚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已实现就业但落实政策不到位或遇到困难的人员。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广西各级劳动部门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进行一次“摸底”,登记造册并与被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在“就业援助月”期间,广西将争取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即每户至少一个人实现就业。
截至2007年11月底,广西一共消除“零就业家庭”1.85万户,还剩余49户未能就业,基本实现了“清零”目标;广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31.14万人,这是广西每年新增就业人数首次实破30万人;全区登记失业率为3.94%,在全国范围看属于失业率较低的省份。
据了解,今年广西计划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0万人,并对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青年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今年2月份以后,针对进城务工或外出务工农民的“春风行动”、针对各类求职者的“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将陆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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