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来到,下岗失业人员手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也到了年检的时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将于今年1月-2月对“两证”进行年检。
按有关规定,今年1月4日至2月1日、2月15日至2月29日为“两证”年检时间,下岗失业人员可以持“两证”、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于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4:30(周六、周日全天及周二下午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到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接待大厅(南宁市埌西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进行年检。另外,劳动就业部门还将为那龙煤矿、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广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银雪面粉有限公司和南宁电厂等企业提供上门年检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两证”的年检须由持证人本人办理,不能代办。2008年以前的年份未年检的必须先补检。另外,已到市级单位再就业满一年,且社保关系已转移到就业地社保部门的人员,应该开具转移证明,由就业地进行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