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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自谋职业可获一次性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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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 2007-12-12 1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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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发出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今后本省对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意愿,我省每年将区分指令性计划安置人员与自谋职业人员。
对于指令性安置的,各类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各接收随调工人家属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予不少于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随意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自谋职业的,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再计划安置。补助金包括两部分:基础部分,标准为接收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地级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工龄补助,根据国家规定认可的工龄,每满一年工龄发放一个月的工龄补助,标准为接收随调家属的地级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工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安置地财政每年列入预算并专项划拨。计划安置就业后又失业的,将不再享受自谋职业安置政策。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应服从计划安置的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不服从的将作为放弃计划安置,并不得再申请和享受自谋职业政策。
同时,自谋职业的将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随调家属重新在企业就业的,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接续社会保险。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另外,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和培训机构将免费为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自谋职业的随调家属凭 《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自谋职业审核表》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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