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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了,劳动保障部门还帮俺找工作。”开封县“零就业家庭”人员吴学忠紧握住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建魁的手激动地说。今年52岁的吴学忠,3年前和妻子双双下岗,生活非常困难。开封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后,吴学忠被劳动保障部门安排到一家事业单位当了一名园艺绿化工。在上班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县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先后3次到他工作的单位和家中看望他,了解他的工作和家庭生活情况。吴学忠这样的情况只是开封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一个缩影。
2005年年初,经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摸底,开封县仍有近2000名“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就业对象没有实现再就业。经过多次调研,2005年10月中旬,该县出台了《开封县援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每接纳一名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上岗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每岗每月给予用人单位200元的岗位补贴和80元的社保补贴,重点援助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未就业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遭遇灾祸的特困家庭成员和下岗失业的市级以上劳模。为了建立困难对象再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使困难对象再就业援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开封县在实践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信用备案制度、典型推介制度。尤其是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专项援助、动态管理、动态消除、跟踪服务,确保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为满足困难对象的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开封县还坚持政府统筹、劳动主管、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整合培训资源,在全县建立了以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龙头、县直职能部门联动培训为补充的多元化就业培训链。
目前,开封县已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363家用人单位吸纳了1820名困难援助对象再就业,并为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460名困难对象优先得到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实现了自主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