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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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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2007-11-22 9: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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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今年以来在全市13365户“零就业家庭”实现了至少有一人再就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促进2169户“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双就业”。
鞍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早在3年前,该市就将帮助“零就业户”实现就业列为全年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2004年10月,他们对全市失业人员家庭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全面掌握了5005户“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援助就业措施。
鞍山市在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中实施了五大举措。一是实施了专项推进。成立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负责。二是建立了责任体系。市政府把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街道、社区,层层建立了责任制,切实帮助“零就业户”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设立了专项基金。市财政加大了对促进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对援助“零就业户”成员就业实行重点倾斜。同时要求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解决“零就业户”中特殊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补贴、保险补贴、不得挪用,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创新了服务模式。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增强帮扶就业的实效性。五是优化了管理水平。对“零就业家庭”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管理。通过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为及时援助就业再就业提供了保证。
“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解决一个人的就业问题,不足以根本解决家庭的生活困难。为此,鞍山市在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上又进行了新的探索,提出要在确保“实现一人就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双就业”的目标。为了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鞍山市主要从兜底安置、重点倾斜、项目对接、供求互动几个方面入手。几年来,鞍山市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基金6000多万元用于援助“零就业家庭”,已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10588个,用于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特别是优先安置棚户区改造回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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