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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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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2007-11-21 9: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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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0元;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可获2万元贷款;毕业半年后两年内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帮助推荐工作;未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温州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施意见》,推出5个方面16条政策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据了解,温州每年大约有2万名高校毕业生。为引导他们到基层就业,今年开始,温州市每年将有计划地公开选拔一批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开展为期2到3年的工作,其间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目前已确定1300个人选。按照新规定,从2009年开始,经过公开招聘到农村、社区工作期满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时,笔试成绩可加5分。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同等条件可优先评定。
温州市的非公企业当年内接收10名以上已登记未就业的本地生源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毕业生就业的第二年起,其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以拿到同级财政50%的比例补贴一年。到企业就业的,初评专业职称时,可减去1年见习期。
同时,温州市还鼓励毕业生自创经济实体。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资金不足的,可获2—3年的2万元的小额贷款。按时还款的,还给提供30%的财政贴息;合伙经营的,安排担保贷款最高额为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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