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的部署,认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师德高尚的教育群体不断涌现。经过县、市两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自评和检查申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对11个市申报的“山东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审,经研究,拟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25个县(市、区)为“山东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
为确保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质量,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历下区等25个“第三批山东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初审名单在大众日报和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08年1月24日—2月2日
监督电话:(0531)—82027141 81916589
传 真:(0531)—86100070
公示结果处理:被公示的示范县(市、区)在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取消初审资格,情况严重的在全省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