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日前对我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的具体细则做了补充和完善。分别对教师参加集体备课、编写教学设计方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做出明确要求,并坚持教师自主命题考试。
据悉,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时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课外结合”的原则。按照要求,小学低年级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语文、数学可布置适量的课后书面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年级每天课后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半小时,小学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小学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初中和高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7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