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民办幼儿园大量涌现,不仅彻底改变了公办幼儿园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且也缓解了老百姓子女入园难的问题。不过,因为缺少资金投入,滋生了无证园的发展,也使民办幼儿园存在着发展的障碍。
两会期间,陈展弘等10名代表提
出关于制定《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建议政府要加大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资金投入,用规范的条例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的幼儿教育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举办,公办幼儿园只是在办学水平、办学导向等方面起示范作用。目前开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多为个体向开发商承租并投资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因为民办幼儿园在基础建设等方面都是私人出资,因此造成好的民办幼儿园收费较高。这高额的费用使大部分经济不够宽裕的家庭只好“舍近求远”把孩子送到一些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而这些低成本的民办幼儿园都是一些由民房改建的条件不规范的无证园。这些无证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均不规范且存在安全隐患。
在代表们提出的条例草案中,他们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政府应当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另外,代表们还建议,民办学校教职工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社会活动等方面,应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考试、竞赛、就业、参加先进评选、乘坐交通工具、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社会活动等方面,也应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