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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信用联社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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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日报 2007-11-30 9: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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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屋外寒气渐重,屋内暖意融融,沁县信用联社三楼会议室内,一场别开生面的“以案说法”教育培训活动正在进行。全县农村信用社法制教育活动就此拉开序幕。 今年以来,沁县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自身也得到了发展,但联社新班子在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通过三次全面大检查发现员工法律知识与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在业务办理中片面注重效益,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握不准,容易造成成违规操作,引发纠纷;二是在高科技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对新型金融犯罪活动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与防范技能,极易给信用社的资金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失。为此,联社会同沁县监管办在全县职工中开展了一次系统的法律教育培训活动。 在11月13日的“以案说法”教育培训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查长、侦察科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监管办主任分别就全国及本地区金融案件形势与特点,常见的金融犯罪形式及处罚,新型金融犯罪表现手段,信用社业务办理过程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环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等方面通过近年来发生在本地金融系统的案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与授课人员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互动,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咨询,共同探讨出了案件防范的四条措施:一是要健全信用社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并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对各级信用社和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三是要加强防范技术研究;四是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通过一天的教育培训,全体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一是明确了合规与违规,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二是对新型金融犯罪活动有了一定认识。在今后工作中,首先要做到自己不违规、不违法,其次要教育监督所在单位员工规范操作,并完善健全全员互管体系,避免案件发生,同时要强化全员防范意识与防范技能,有效防范新型金融犯罪对信用社的危害。 联社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会计共60余人参加了当天的培训。今后,联社还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法制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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