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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6年中小学条件装备和电教补助费的通知》(教秘计[2006]235号)的精神,为加强全省中小学电教补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电教补助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薄弱学校给予倾斜、突出县级、突出农村中小学、突出效果和辐射示范的原则,安排项目学校,切实加强中小学电教补助费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落实配套资金。
二、各市要及时认真地做好电教软件及电教设备采购清单的编报、验收、配发、管理及配套资金的汇缴等工作,上报的采购清单要细化到具体使用学校,电教设备的配备范围原则上在设备采购清单(见附件2)内选定,切实保证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配套资金汇入安徽省电化教育馆(开户行:合肥市交通银行江淮办事处,帐号:341303000010149000119)。电教软件联系人张锐,联系电话2829135;电教设备联系人吴长庆,电话2835462。
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