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全省民族自治地区适龄儿童平均入学率达到98.7%;民族自治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达14所;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数的36.54%
近年来,我省在民族中小学教育、民族职业教育和民族高等教育上,采取给予特殊政策和深化改革相结合、资金支持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等有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先后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总投资达10.3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09万平方米,从而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建设一批“硬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奠定了基矗同时,投资总额达1.32亿元的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基本覆盖了全省农牧区所有中小学。
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初又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民族地区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省已有37个县(市、区、行委)实现“两基”,民族自治地区适龄儿童平均入学率达到98.7%。
为培养民族地区实用人才,我省积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通过资源整合,挖掘潜力,在6个民族自治州、5个民族自治县均建成了综合性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达14所,
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37.83%,在校生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84%。
为加快民族地区高级人才的培养,我省大力扶持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层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民族高等教育已形成了以专设民族院校为龙头,普通院校设立民族部或民族预科(班)的办学体系,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目前,全省高等院校中,有少数民族预科生749人,少数民族本专科生1.1万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数的36.54%。其中,青海民族学院建校59年来,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民族人才培养体系,先后已培养了5.8万名各民族合格人才。目前,该校共有来自全国29个省市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36个民族的10312名学生在校学习;设在青海大学的青海藏医学院是全国仅有的2所培养藏医药专业高级人才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2000年被列为藏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被批准为民族医学藏医藏药学方向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设在青海师范大学的民族师范学院在培养民族教师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