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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今秋终结基础教育“改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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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1-18 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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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宣布: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省一律停止以改制校名义招生,全省49所“改制校”要么恢复成公办学校,要么转为民办学校。这道言简意赅的行政命令,将一场历时10年之久的争议画上了句号。 据介绍,10年前,为了应对因优质教育资源不足而逐渐升温的“择校热”,武汉市一批公办初中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开始了“改制”之旅。由于雄厚师资力量的注入和大量优质生源的集中,省内一些地市随后跟进,改制学校一时之间风头强劲。 然而,在集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改制学校这些学校占据着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又享受着民校高额收费的政策,抢走了许多普通中小学的优秀生源,校际间“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取消改制学校,恢复教育公平的呼声越来越高。 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经多方调研,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于没有经过审批、自行改制的学校恢复为公办校,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对于经过审批、不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改制校”,要停止按照改制校政策招生,不得收取高额费用;对于经过审批、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改制校”,可以恢复成公办学校,也可以在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前提下,经过举办校所在人民政府的批准,转为民办学校。 “当初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催生改制校,现在政府加大了投入、教育日趋均衡,改制校已无存在必要。”湖北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改制校,恢复公办或民办标志靠办重点、搞示范、建窗口来体现教育发展水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靠找老百姓收钱来发展基础教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办基础教育要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提供公共产品,做好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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