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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致谢高考题著作权人
来源:     2007-12-29 9:05:00
 
昨天,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了解到,央视记者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一案审结后,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出司法建议,要求考试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适当形式向著作权人表示感谢和尊重。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全国卷)第二大题现代文阅读使用了一篇主题为“全球变暖”的文章,但未署名,也没有通知原文作者。2007年5月,作者胡先生在互联网上偶然发现了上述情况,就以教育部考试中心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高考命题行为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行为,因此在高考试卷的合理范围内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高考试题需严格保密,根据命题需要对原文进行一定修改增删时征询作者意见不具有可行性。同时,语用性文章不署名符合国内外相关语言考试命题的惯例,有助于避免考生浪费不必要的时间注意无用信息。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结后,海淀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提出了一项司法建议:建议在相关考试结束后向作者进行告知、表示感谢或给予鼓励。接到上述司法建议后,教育部考试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相应措施:一是在每年高考结束后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试题中使用相关材料的情况,并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广大考生的名义对相关权利人表示感谢;二是建立和完善有关著作权纠纷的协调和处理机制;三是通过教育部法制办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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