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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而建立的助学政策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大批贫困生得以完成学业,成了国家有用之才。但是,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缺乏经验,因而各校普遍存在着贷款还款率低、学生违约率高的问题。对此,贵州大学艺术学院提出“以诚信教育为纲”的指导思想,把诚信教育贯穿于助学贷款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在入学新生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时,即分别进行助学贷款政策意义、银行有关贷款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借钱要还的初步诚信教育。汇总新生提交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分析填表中的问题,结合以往经验教训,对申请贷款的学生集中再进行一次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法律知识的宣讲,进行“讲诚信要从填申请表时做起”的教育,以提高学生思想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改正填表中的错误。在对待学生补充更正家庭经济情况问题上,坚持严格要求学生说真话,以便让真正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帮助;而在方法上则多替学生着想,给学生出主意想办法,真诚关心与帮助。
做好申请情况的“公示”。“公示”申请情况的目的,一是让有的没有申请而觉得可以申请的贫困生,可以补申请;二是使个别申请情况不实的人得到公众监督。
抓好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教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讲,可能都是人生第一次同社会签订正式的法律文书,第一次向社会正式做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此,我们除了对学生进行一般合同法律知识和助学贷款专门法律知识的教育外,着重教育学生认识这人生第一次向社会所做承诺的意义,牢记这人生第一诺,借此树立社会责任心,并鼓励结合个人的学习、生活和参与社会的实践,努力养成言出必行、说到做到的习惯,逐步培育自己的诚信品格
抓“勤学”促诚信。针对过去发生过极少数学生获得助学贷款后不努力学习和个别学生重业务、轻政治、轻文化搞偏科学习,以至几科不及格,第二年照样获得贷款的情况,抓“勤学”促诚信。强调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不仅应当以勤学的态度来回答党和国家的关怀,更应当以至少获得及格以上乃至优异的成绩向学校和银行表明自己履约的决心和诚意。
抓毕业前的履行合同责任再教育。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要签订《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明确告诉学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除了合同签订各方各有一份副本外,还要把复印件寄送给签字学生的家庭及有关乡、镇政府,存入贷款学生档案,并附函请学生家庭和各有关单位提醒和督促该生及时履约还款。与此同时,组织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共建一个QQ群。银行和学校也共同设定一个网站,给学生离校后交流和查询欠款、还款信息,提供平台,完善提醒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