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高考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依据与去年基本相同,仍然从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综合素质信息采集实行公示制度。各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采集严禁弄虚作假,录入电子档案的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由考生所在中学在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进行核对、查实。校长要对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