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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落榜生"冒充院长亲戚骗走落榜生31万
来源:     2008-1-24 10:50:00
 
“没考上没关系,只要肯花钱,也能上大学,毕业后拿统招生文凭。”沙区某大学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的小铃(化名),在高考结束后,冒充该校副院长夫人的侄女,骗取4位家长31.7万元。昨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小铃已被沙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11年。

    据介绍,小铃是高考落榜生,体会过那种想尽一切办法要读书的感受,正是有了这段经历,也看到了家长的“软肋”,于是想出用“花钱上大学”招数骗钱。

    女生私刻印章招生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期间,小铃在沙区一高校读自考,偶然了解到一副院长家里的情况,便开始对外宣称,自己是副院长夫人的侄女,并且是该校的招生代表。

    据法院查明,小铃找人为自己伪造了一张名叫王明莉(与副院长夫人同姓)的身份证,还私刻了大学的印章。她对家长称,只要花钱就能帮助未达高考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以统招生身份就读该高校,并在毕业时发给国家正式统招生文凭。

    经过几次接触,李某、郝某、段某、吕某等4名落榜生及家长对小铃深信不已。

    小铃以该大学名义,与4位学生及家长签了虚假的招生协议,并收取了四人共计31.7万元费用。之后,小铃到学校的自考班级替4人报了名。

    犯诈骗罪被判十一年

    当李某、郝某、段某、吕某四人高高兴兴来到学校报到时,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国家统招生,而是自考。

    随后,几人找到了小铃要求解释是怎么回事时,小铃便谎称学校查得紧,待以后慢慢再转统招等理由,4名学生及家长再次相信了小铃的话。

    2007年3月23日,李某越想越不对劲,认为自己上当受骗,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次日,小铃便被警方抓获。

    日前,沙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小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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