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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规范暑期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来源:大连日报      2014-7-28 9:13:00
 

  昨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暑期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要求,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要坚持依法办学,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暑期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招生工作,严禁违规补课和违规收费行为。

  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办学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夏令营、游学等活动;不得随意更改、删减教学计划或不按招生简章的承诺完成教学任务。

  各民办文化补习机构不得违反教育规律提前讲授新课,不得聘用中小学和各级教师研修院校在职教师授课,不得与各中小学校及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以合作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等形式进行有偿培训。

  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民办学校如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审批机关等相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此外,市教育局还规定,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所审批管理的民办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确保教育指导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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