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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欢迎“一费制” 兰州学校静待实施细则
来源:兰州日报     2008-9-5 9:17:00
 
    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开学近两周来,兰州市各学校对这项政策执行的情况如何,记者对部分学生家长及学校和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查采访。

    家长:政府“埋单”减轻负担

    “这学期报名只交了10元钱的作业本费和35元的保险费,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实在太好了。”新学期开始,郭女士带着上四年级的女儿来到西湖小学报名,学校免收学杂费的通知让郭女士和许多学生家长非常高兴。“现在家庭在孩子教育方面投入越来越多,免除学杂费多少也能为我们减轻一些负担。这说明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了。”

    在西关开面馆的赵福生老家在陕西,他告诉记者,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在十一中上初一,一个在金塔巷小学上三年级,往年两个孩子报名借读费和学费加起来要一千多元,“今年两个孩子只交了600元的借读费和几十元的书本费,这一下就省了400多元,国家的这项政策实在太好了,真是给我们减轻了不少的负担。”赵福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仅学杂费一项,两个孩子上完初中至少要少花2000元左右。

    市民何先生的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他在王家堡小学报名时交了185元,其中100元的书本费,75元的校服费,7元的水费。学校解释说100元的书本费是预收,到时“多退少补”,学校没有收学杂费。对此何先生表示理解。

    孩子在健康路小学上二年级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孩子在报名时交了520元,其中400元的借读费,100元的书本费,20元的水费。经调查记者了解到,健康路小学是由原来的兰石小学转交到社会的学校,目前企业转交社会的三年过渡期未满,学校实行的还是以前的政策,即企业内部学生只收120元的书本费和水费,其他学生要收400元的借读费。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没有收取任何多余的费用。

    学校:暂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采访部分学校时了解到,目前虽然已开学一周时间,多数学校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通渭路小学陆校长告诉记者,开学前学校收到了通知,要求学校暂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待实施细则下发后再说。宁卧庄小学的陈校长也表示,学校今年开学时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课本费要等到一个月后实际产生的费用再进行收费。过去秋季开学时除了学杂费外,还有取暖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今年免除城市孩子学杂费后,学校也没有收取取暖费。对这个问题宁卧庄陈校长表示,要看财政拨款时有没有这项费用,同时也要等教育部门的具体通知。记者采访时还了解到部分学校仍有收取费用的现象。收费学校的校长解释,这些费用是在上学期收取的,而免学杂费的通知是今年秋季开学下发的。学校等学期末时与新华书店结账后,会将多余费用退还给学生。

    教育局:严查“乱收费”

    据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国家要求从秋季入学开始,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免除学杂费。目前我省物价部门还没出台相关的具体免费细则,只是规定:“免除学生学杂费补助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杂费标准执行,即:初中每生每学年254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84元。”而“一费制”针对的学校只是公办学校。因为有教育厅的这条规定,因此,今秋开学,教育局给各个公办学校下发了紧急通知,规定各学校暂时只收费33元的课本费,等课本发齐以后,以实际价格实行多退少补。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学校收取教育成本费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一些这类学校目前正在移交地方管理的过渡时间内,按照过渡协议,在过渡期内,这些学校可以收取教育成本费。移交期满的学校就归入政府管理,不能再收取教育成本费了。对于此次免除学杂费涉及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厅规定:“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再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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