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苏6.38亿元惠及25万学子 高职、高专也可申领
来源:扬子晚报      2008-8-29 8:59:00
 
    2008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江苏的指标于日前下达。记者昨日采访获悉,今年国家奖助学金的总经费达63827.2万元,将惠及省属120余所高校中252956名大学生,均较去年有较大增长,目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的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均有竞争资格。

    奖助学金可兼得

    江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健老师介绍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高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今年国家下达给江苏的具体指标是:国家奖学金2273人,金额1818.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39574人,金额19787万元;国家助学金211109人,42221.8万元。

    民办学院的学生也可申请

    据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和资助范围为全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而且下达给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奖助学金指标中包括其尚未独立的民办二级学院学生应享受的奖励、资助指标。

    记者了解到,学生提出申请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必须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联想·闪联携“闪联任意通…
·英国剑桥大学携手Aruba打造…
·让青春在校园电波中激荡
·调查指七成内地香港学生很…
·山东省招考院辟谣:高考拟统…
·国家公考前一天:充足准备…
·幼儿清火,宜用中西结合、…
·科学生活:谨防对幼儿重智…
·上海现10例以上疑似水痘 幼…
·带薪留学减轻工薪家庭出国…
最新快讯
·六大就业趋势分析透露 高职…
·如何保障"公务员退出机制"…
·衍生品投资巨亏 日本私立大…
·网络联盟助力高校毕业生就…
·最大规模毕业生招聘会举行…
·千万大学生面临就业 留学成…
·“金融危机”来临 经济遇冷…
·北京09高考12月1日起报名 …
·全球金融危机波及就业 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艺术特…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