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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结构促进安徽高教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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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4-30 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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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结构调整与优化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既是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的综合成果,又是争取高等教育合理规模和速度的前提。从一个较长时期看,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始终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规模、速度的关键。
一、结构与规模、质量、效益的关系
就高等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效益之间的关系而言,结构是原因,而规模、质量、效益是结果。结构决定着规模、质量及效益,规模、质量及效益是结构的函数。因为在一定时期的所有制结构、师资结构、学科结构、专业结构,教学科研设备结构及劳动就业需求结构等,既是以往高等教育发展演变的历史产物,又是往后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既定条件,它直接表现为高等教育质量、效益及规模、速度的前提。而且,高等教育的质量实际上寓于高等教育的结构之中,高等教育的结构本身已包含有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定要素,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或以最小投入获取最大产出(即投入与产出之比),本来就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真正内涵之所在。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认真分析安徽高等教育的结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把优化结构作为提高质量的切入点。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系统地把握安徽高等教育运行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正确处理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促进安徽高等教育良性循环,达到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根据实际构建相对完整的安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
创新观念,树立科学、辨证的结构观。高等教育结构观是人们对高等教育结构的认识,是高等教育系统及其与外部系统的关系形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在高等教育结构观中,必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发展规模和速度,对高等教育结构具有反作用。高等教育的规模、质量、效益,是高等教育结构的表象和反映。撇开规模、质量、效益来谈高等教育结构,高等教育结构就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空洞的抽象。
在高等教育结构观中,必须明确,高等教育结构是高等教育系统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比例关系,它是一个多维的、多层次的、复杂的综合结构,作为一个整体,也是由各个要素构成的;构成高等教育整体的、各个要素的数量、质量、性质、排列位置、时间关系等的比例或属性不同,其结构的性质、功能和效力就不一样。
在高等教育结构观中,一定要明确,教育的结构也是质量,是更大的质量。忽视了结构,就是忽视了高教根本的质量;忽视了结构,教育将无法承担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责任;忽视了结构,最终将影响社会自身的和谐发展。
在高等教育结构观中,应当坚持高等教育各种结构优先调整的原则,将高校各种结构调整与优化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目标来看待。没有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师资结构、学科结构、专业结构、教学科研设备结构等,高等教育是根本不可能获得良好的质量、效益和健康的发展规模、速度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创新制度,对高等教育进行重大的、战略性的结构调整。首先是与时俱进,在高等教育领域明确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和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主要培养研究型人才和通用型的应用性人才,学历都在本科以上;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岗位型、操作型的应用性人才,既包括学制为两年到三年的学历教育,也包括由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培训和岗位培训、职业培训组成的非学历教育。当然在制度设计上,这两种高等教育体系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连接沟通的。将现行的成人高等教育体系改造为继续教育体系,以适应终身教育的发展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同时,保留自学考试制度,自学考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制度。这样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思路是实现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终身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共同构成中学后教育,也就是世界通行的所谓“第三级教育”,这将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结构领域的制度创新。
创新机制,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提供不竭动力。首先是市场机制。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目的在于不断增强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要在对区域经济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判断和选择。为了加强市场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新增学校或专业,应加强论证,组织相关行业、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专家,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在高校内部,要打破学科壁垒,制订提倡和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机制,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萌生。其次是竞争机制。改进拨款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建立以质量高低来审拨教育事业费的拨款新机制,促进受市场欢迎的新兴科学的建立,加速那些没有市场的或办学质量差的专业的淘汰;在全省范围内对同一专业不同布点实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对于那些或办学条件不足或教学质量差的布点,或减少其招生或令其停办。第三是约束机制。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中,一方面要依法扩大学校自主权,使学校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方面有更大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又要建立适当的约束机制,防止“一放就乱”的现象再度发生。除上面论及的新设专业审核、拨款办法改进中也有约束的成分之外,还应建立专业评估制度。
创新体制,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环境。体制创新包括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一是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改善有关政策环境,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政府和教育厅要协调人事、劳资等部门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和合作建设学科专业的政策,部分专业实行毕业生就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行的政策,高校自主引进学科专业优秀人才的特殊政策,一部分不宜由市场调节的学科专业的保护政策等等,努力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教育厅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统筹兼顾,制定相关院校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形成合理的布局;给学校更多的自主权,建立评估体系,逐步下放权限。尤其要切实落实高校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自主权。建立结构调整的自立、自检、自律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高等学校要正确定位。正确的自我定位,是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定位既要尊重现实、实事求是,又要按发展的观点积极进取。学校要客观地分析本校在国内及本地区的地位和现有的办学条件,并依据国家和地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寻求可扩展的服务领域;依此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调整规划,逐步扩展学科领域,这才是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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