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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分数需公示
来源:信息时报      2008-3-21 9:18:00
 
考试时间:2008年4月21日~25日(5天)。

  补考、缓考时间:2008年6月2日(1天)。

  外地回穗考生考试时间: 2008年6月2日(1天)。

  考试地点:广东省人民体育场、广州市第三中学。

  补考地点:广州市第三中学。

 

  时报讯(记者 梁健敏) 越秀区规定初中升高中体育成绩 需要公示一周。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部门发布《2008年越秀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学校应将考生单项成绩及总分成绩在宣传栏里公示一周,如有投诉可报区教育局招生办。出现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诉电话:87617480。

 

  正常考生不能重选跑步类

 

  按照《方案》规定,越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采用必考项目+自选项目的办法进行。必考项目为200米跑,自选项目由学生根据个人实际在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正常考生不能重选跑步类的考试项目。择考学生可根据条件在广东省教厅公布的考试项目中选择1~2个项目(先考200米跑项目,然后考自选项目)。

 

  营养不良考生可申请择考

 

  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择考或缓考:经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此类学生免体育考试,其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按照总分的70%计算为42分。

  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申请择考,并按择考评价办法执行,Ⅰ度的考生按体育考试规定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的考生可选择考或免考,如选择考的考生则按择考生的执行办法进行。

  临时有严重伤病的考生,可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缓考生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由区集中一次性补考。

  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成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正常考生按100%比例计算,择考生按90%比例计算;免考生按70%比例计算,不进行理论考试。各学校的考生必须于3月13~24日办理选考项目报名手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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