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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 陕西万余人申请签约者不足一半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2007-12-13 12:04:00
 
 

今年8月,灞桥区政府发放首批生源地助学贷款
今年8月,灞桥区政府发放首批生源地助学贷款 记者 王警 摄(资料照片)


    
今年8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在陕西等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到目前陕西省1.4万余贫困生提交申请,但签约者不足一半。一些县区未成立相关机构,贷款政策执行不全面。

    今年8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陕西省政府随即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9月25日,又召开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组成工作班子,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最近省教育厅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发现,万余贫困生已提交申请,但签约者却不足一半……

    生源地贷款解决孩子后顾之忧

    “有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女儿大学四年的学费基本解决了,我也就不愁了”,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枣园苏村的胡女士喜滋滋地说。就在大学入学前,考上西安工业大学的苏丹就成功地申请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且是最高额贷款——2.4万元。当时是由女儿母校——西安市五环中学负责申请办理的。“政策好,学校的老师也很热心”,胡女士由衷地称赞这项新政策。

    胡女士一家以务农为业,除了女儿上大学外,还有一个孩子正读高三,如果没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供两个孩子上学,着实很困难。“我们家就是受益者”,有了这2.4万元,女儿大学四年的学费基本得到解决,这让一家人很是宽心。最让胡女士满意的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这为像他们这样的经济困难家庭减轻了利息负担,为他们带来了实惠。“早知道有这个贷款,我就不用跑到东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了”,得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国家助学贷款要好,东北电力大学的大一新生祁伟遗憾地说。9月初,贫困生祁伟从陕西省泾阳县口镇乡药树村到吉林市上学。一入校,祁伟就递交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但至今也没有音信,对这个从农村走出的小伙来说,4年的学费就指望助学贷款了。

    祁伟表示,如果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无望,寒假回家,他就打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万余人申请签约者不足一半

    虽然生源地贷款制度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试点的五个省市之一,陕西省一些地方却推行得不理想。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省教育厅通报中提到,陕西省共有14091人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只有不到一半人签约成功,签约人数和合同金额均偏少。“我们是剃头担子一头热”,说起这项新业务,承担此项贷款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客户处一位工作人员非常感慨。他介绍,业务开展得不太顺利,有时甚至还会受到“冷遇”,负责该业务的经理一个区县一个区县地跑,但进展却不很理想。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该业务开办以来,递交了正式申请表的学生约七八千人,这个数字与陕西省30%的贫困生比例很不相称,发放的贷款更不能与相邻的甘肃省相比。据了解,截至9月26日,甘肃省已审核通过贷款申请26487人,签订合同17261人,合同签订金额达2.78亿元。

    省教育厅通报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省共有14091人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18199万元,签约人数6222人,占申请人数的44.15%,合同金额12976万元,占申请金额的71.3%,全省共有71个县区发放了贷款,占全省107个县区的66%。

    全省11个市(区)均成立了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7个县区成立上述机构的共有96个,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办理贷款的有76个,占107个县区的71%。

    申请资格不明晰签约学生偏少

    陕西省1.4万余贫困生已经提交申请,签约学生为何不足一半呢?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都进行充分分析。

    省教育厅认为,导致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有,少数市县有关领导认为此项贷款属银行业务,应是金融部门的事,特别是对贷后管理和追还贷款存在畏难情绪;部分市县编制部门未能及时批准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至今一些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没有成立,无法取得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致使开发银行准备的大量贷款不能发放。还有,部分县区贷款政策执行不全面,“应贷尽贷”政策未完全落实。一些地方银行发放贷款时,只给大一新生贷款,不给往届学生和缴过部分学费的学生贷款。还有,部分代理机构信用社经办人员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业务生疏,未发挥金融机构的指导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认为,保障机制的缺失,申请条件不够明晰是主要原因。除了靠文件约束未及时成立机构的县区,还应有一个考核机制,让地方尽快动起来,对承担学生资格审核的地方教育部门,也应实行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不再说“不”。

    此外,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的申请主体应再具体些,由于申请资格不明晰,导致签约的学生偏少。眼下,开发银行迫切需要省教育厅明确,该不该为专科生、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贫困生贷款。

    灞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的困惑是,他们没法认定申请学生所在的学校是否有招生资格,是否属于计划内招生,希望得到招生部门的协助。

    昨日,省教育厅贷款办有关人士答复,只要是国家统招计划内的贫困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寒假前首批贷款发给贫困生

    贷款不能迟迟到位,引起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贫困生多方关注。“每天都有十来个学生来电询问,我们很着急,但是不成立相应的机构,就不能贷款,干着急没有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有关人士郁闷地说,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办这项业务,对地方政府没影响,反而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声誉。因15%的风险补偿金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负担。

    这位人士说:“可能是县区教育部门觉得贫困生认定工作比较繁重吧,有的区县直接就说不做(助学贷款),好像认为我们是商业性业务似的,其实我们完全是政策性业务,这让我们有些尴尬。”

    省教育厅要求,目前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市县,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成立;在本学期结束前,把第一批贷款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账户,实现每个县区“合同全覆盖”的目标;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报省教育厅备案。

    对2007年12月20日前,仍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市县,省教育厅将通报批评,申报省级教育强县的县区不得进入验收程序,已命名的教育强县区,不得进入复查验收程序,省教育厅还将对其中央和省级专款补助进行调整。(记者 耿彦红 郭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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