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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今秋开学起,郑州市的农村户籍孩子上初中、小学时均不需再交纳学杂费。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免收全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农村学生学杂费政策将正式实施,届时,全市509340名农村户籍的孩子均将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据了解,按照郑州市政府关于2006年秋季实行免收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学杂费的政策,今年秋季开学起,凡是在郑州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郑州市农村学生,秋季均不需再交纳学杂费。农村小学每生每期将免交45元,农村初中每生每期将免交60元。但有一点需提醒家长注意,借读生不包含在免交学杂费范围之列。
据介绍,尽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免除学杂费,但农村贫困学生仍将继续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据了解,去年郑州市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的城市及农村学生共计27万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后,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仍可继续申请免除书作费及补助住宿费。
郑州市政府昨日强调,从今年秋季起,全市各农村小学、初中开学时一律不准收取学杂费,并不得提前收取学生书作费。为保证学校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正常运转,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在8月10日前将所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各中小学校。免学杂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要求,免收学杂费政策实施后,学校只能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中规定的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违反者按乱收费严肃处理,并追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首席记者张可丹网络版编辑:实习编辑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