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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了解到,7日上午的语文科目考试中,沈阳一名考生因携带手机入考场,违反了考试纪律,致使其语文成绩为零。
“在高考第一科语文科目的考试中,沈阳一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身上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经我们调查了解,这名考生携带手机确实无意作弊,带手机只是为了考试后能第一时间与父母联系。”沈阳市招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能携带手机,如果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手机铃响,经监考老师核实,内容与考试无关,则按违纪处理,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如果手机内容与考试有关,则按作弊处理,考生高考成绩无效。按照上述规定,这名考生的行为被视为有违纪行为,单科成绩为零。
沈阳市招考办再次提醒考生,不要带手机进考场,如果带了手机,进入考场后要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处理,不要违反考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