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人才提供下列优惠条件
一、大连市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优惠待遇:
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两院院士每年补贴30万元。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和博士导师、国务院津贴获得者一次性享受安家补贴15万元,博士(国内统招统分)一次性享受安家补贴6万元。
二、大连开发区为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资助:
两院院士30万元、“长江学者”、国务院特贴享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等15万元国家“百千万人才”三层次人员、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等9万元、博士(国内统招统分)3万元,均分三年发放。
三、大连大学为引进人才提供优惠待遇:
1、教授A、B岗位,除享受正常的档案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外,根据其学术水平、贡献大小及任期目标的不同,安家补贴分①80万元,②40万元,③30万元;年岗位津贴分①20万元(含政府津贴、大连市安家补贴和开发区安家补贴),②15万元(含政府津贴、大连市安家补贴和开发区安家补贴),③6万元;住宅内配置电话一部,计算机一台。
2、教授C岗位,安家补贴20万元;除享受正常的档案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外, 每年岗位津贴3.2万元;住宅内配置电话一部,计算机一台。
3、博士,安家补贴15万元,首次发补贴6万元,余下9万元分8年发给;享受校
内相应岗位津贴,住宅内配置电话一部,计算机一台。
4、引进的人才根据科研能力和不同学科需要,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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