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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未能如约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当中,有很多学生都是因为就业困难、就业处境不佳,或者家庭严重贫困、父母生病等原因,真正恶性违约的是少数。
据了解,目前许多银行对助学贷款的态度不甚积极,其原因除了无法确保贷出去的钱能够按时归还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经营收益太低。一位银行信贷科的同志说:助学贷款作为一种诚信贷款,还款周期长,贷后管理难度大,相应的所牵扯的人力成本也比较大。
谁来落实助学贷款的公益性?
虽然面临很大困难,但甘肃省依然决定在今年一定要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范围扩大,从目前在校生的6%提高到15%。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孙杰在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上公开指出,如果6所工作不力的学校今年上半年仍没有进展,教育厅将如实上报教育部,并在今后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审批专业。
与教育部门的积极主动相比,银行方面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却越来越谨慎。
自2004年秋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最重要的变化有三条:一是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为6年;二是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和大学各负担50%;三是要求各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前两条的落实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于第三条,一些银行却各有打算。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视助学贷款为包袱,根本不会积极投标。在一些地方,一提贷款招标,有些银行就主动申请退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办法,两年来始终难以落实。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公益、公助事业,必须要通过金融机构来落实。
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办,那么谁来办?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副主席俞正提出,助学贷款应该改由困难学生的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提供,这样便于贷款的风险管理,操作也比较方便。根据他的调查,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实际上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数额更大,管理相对也要好。但是,国家只给国有银行的助学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而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并没有优惠政策。
雷兴长教授认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宗旨不十分符合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目标,长此下去只能在商业化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其实,最适合从事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应该是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风险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即由财政、学校、教育部门共同提供担保。记者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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