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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山东省济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从居民自治、管理服务、治安、环境、文明祥和等方面对和谐社区进行评定。其中,社区的便民、服务等功能被列为评选考察重点。济宁市将于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和谐社区评选表彰活动。
据介绍,济宁市和谐社区创建分为街道(镇)、社区两个层面。符合条件的社区或街道须建立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有各种形式的商业服务圈、生活服务圈、文体娱乐服务圈,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满意率85%以上;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就业、医疗、低保、救助等公共服务工作得到落实,居民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拥有社区慈善组织和慈善超市,参加社区慈善捐献活动的居民户占常住居民户的50%以上,困难群众帮扶率达到95%以上;有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流动人口等提供的特色服务项目;有网络、呼叫热线等设施,能够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服务,居民可以通过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反映诉求,获得服务。同时要有社区治保组织、民事调解组织,有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治安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