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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直机关工委2月25日发出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强化节能减排的号召,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广泛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
《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采取严格的节电措施,合理控制照明光源,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更好地节约电能。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把节约用水落到实处。合理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强化机关财产物资管理,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运转效能。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定期公布物资消耗和费用开支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大力宣传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推进机关建设。
《通知》强调,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是今年省直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活动。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意抓好安排部署、教育动员、查找和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搞好工作。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行政、纪检监察、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扎扎实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