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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对校园集体舞进行无谓争论了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7-6-14 8:52:00
 

    6月12日,北京二龙路中学学生在校园内表演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 新华社记者 陈建力 摄

    针对社会各界对教育部推广校园集体舞的种种质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舞蹈教育是正常的教育形式,校园集体舞会像广播体操一样长期推广下去,现在是第一套,以后还会有第二套、第三套(《中国青年报》6月13日)。

    从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将向全国中小学正式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质疑之声不断,有对这种强制方式进行批驳的,有担心跳集体舞会导致中小学早恋的比例上升的,有担心师资不够的,不一而足。而对应的,则是教育部有关人士针锋相对的辟谣和澄清。

    其实,作为一种校园集体舞,它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推广者的初衷也是希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但最终裁量权,不在教育官员手中,也不在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而应该属于这种舞蹈所实施的教育对象即中小学生。但自始至终,在这场激烈的论争中,并没有多少中小学生的声音,大部分只是教育界人士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不同观点和看法。

    一个教育措施出台后,看它对教育对象的成长有没有积极影响,不是凭社会各方面的论争和口水战的胜负来体现的,最终效果要看受教育对象对这种措施喜不喜欢,赞不赞成,对他们的身心影响有多大积极意义。否则,远离校园集体舞主体——中小学生来争论,不会有什么积极结果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也应该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学生广播操单一的现实,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锻炼形式可以理解,教育部门有必要为他们的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寻求科学的、多样化的途径。虽然校园集体舞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教育形式,但我们至少应该为这种打破陈旧的学校体育教育窠臼的行为鼓掌。当然,有关部门也应该多听听中小学生的意见,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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