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内容
 
 
 
 

 

招聘职位名称: 教授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博士 职  称: 教授/副教授
薪金待遇: 面议 招聘岗位: 基础医学
年龄要求: 25--50 性别要求: 不限
户籍要求: 不限 工作地点: 四川成都
有效期至: 2006-5-15 经验要求:
其他要求: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与整体办学水平,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引进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教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应小于45岁。
二、引进条件
  1、在本学科要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学术思想活跃。
  2、具有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
  3、具有开辟新学科的能力,能带动和促进应聘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三、待遇
  经考核正式聘任进入学院工作的优秀人才,除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安排公寓住房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特聘教授
  安家费:20万元
  岗位津贴:10万元/年
  科研启动费和学科建设费:根据受聘者的在研课题情况协商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
  安家费:10万元
  岗位津贴:5万元/年
  科研启动费和学科建设费:根据受聘者的在研课题情况协商确定。
  (三)教授
  安家费:6万元。
  岗位津贴:4.5万元/年。
  科研启动费:根据受聘者的在研课题情况协商确定。
  (四)副教授
  安家费:4万元
  岗位津贴:3.5万元/年
  科研启动费:根据受聘者的在研课题情况协商确定。
四、配套政策
  (一)引进方式
  学院引进人才的方式除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可直接录用外,其它人员采取聘任制,聘期3年,期满后,如考核优秀、本人愿意,可正式录用。
  (二)人事关系
  除受聘的特聘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本人有要求外,其他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在未正式录用前,原则上委托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代管,或者继续由其原单位管理。
  (三)合同管理
  受聘人均应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具体内容由学院与受聘人协商确定。
五、人才引进的实施程序
  (一)、学院人事处根据学院建设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变化等情况,拟制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当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二)、根据当年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对外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并将人才应聘信息转告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和面试,并将以下材料报学院人事处:
  1、拟引进人才的个人情况: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后退还本人),重要的社会兼职情况;反映本人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主持的科研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及证明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后退还本人)。
  2、配偶基本情况。
  3、院(系)对应聘人的考察情况,引进后的工作计划(包括学科建设计划等)及预期效果和党政意见等材料。
  (三)、学院人事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考察意见拟制聘任方案,报学院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

  联系电话:028-86579063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chd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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