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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们能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快乐的成长,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根于你们的心灵,长大后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和模范践行者。”今天下午3点,浙江省2008“春雨行动”在杭州市朝晖中学正式启动。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在启动仪式上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要努力为他们创造和谐有益健康的成长环境。
我省50名律师现场参与交流
据悉,此次活动由省司法厅、普法办、教育厅及省律师协会共同发起,一方面在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的各种律师讲堂活动,宣传法制教育,另一方面通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流动法律教育阵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天,省律师协会的50名律师也来到活动现场,和朝晖中学的同学们一起交流法律的相关知识。“法律是从什么时候有的,在哪里开始的,这就要从非洲一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开始讲起了。”省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冯震远律师开始跟学生们讲述法律的起源,台下的学生们都听得聚精会神。
法律是有牙齿的,必要的时候它会咬人
冯震远告诉学生,法律与生俱来就有5个作用,它指引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评价人们的行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它可以给人们预测,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它也可以教育人们,弃恶扬善;对于一些违反犯罪的行为,它还能使用国家的强制性力量,去惩奸除恶,纠正人们的行为。
“我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有牙齿的,必要的时候它会咬人,当然咬的是违法的人。”冯律师说,生活中处处有法,汶川地震中的救灾、捐款、援助、地震孤儿的抚养等等,都有相关的法律严格规定,这就是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当人们做出违法的行为时,法律也会对他进行严惩,这是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另一个影响。
浙江孩子有了“志愿律师”
据了解,我省未成年人共有约1200万人,相当于全省总人口的25%,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儿童有850万。2007年,由我省律师组成的“浙江省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宣讲团”已经为全省各地市的青少年上了1000余堂法制教育讲座。目前,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已达360多名,成员覆盖了全省90个县市区,为当地未成年人在其受到权利侵害的第一时间提供优质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法治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进学校,究竟能给学生带来什么?”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说,他希望这个活动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依法做事;教育孩子在有教养、有道德之外,要有法律底线,知道什么是罪,什么是非罪;让学生树立依法维权的理念和执法监督的习惯,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都需要维护,并学会判断执法人员行为的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