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 >> 校园资讯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湖北省出台办法严管校园食品用品
来源:楚天都市报     2008-3-6 9:00:00
 
昨日,湖北省出台《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校园食品、用品制定了准入标准,禁止小摊点和无照无证经营者在校内兜售食品、用品。


  办法规定,对为中小学校提供食品、用品及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实行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经营主体采取招投标确定,经营模式以连锁配送经营为主。


  校园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必须证照齐全,其原材料和产品要符合有关标准,连锁配送经营企业要经过省级有关部门的资格审查,并交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年度考评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进入校园经营。


  办法指出,经过备案的企业和学校必须签订学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销售的学生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校长是校园食品、用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对生产经营企业有监管责任,要定期检查产品质量。


  办法同时规定,校园内不得销售有害重金属超量文具、用品,学生用品不得含苯、甲醛等有害化学成分,对可能危害儿童安全的文具应标注“请勿吞食”等警示标志等。

 

  对造成意外事故的企业、学校和个人,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酷 图 文 学 音 乐 校 星
热点专题
· 2009年留学各类指标排行榜
· 选择日本大学留学的要点
· 经济危机对留学利好多 20…
· 最冷求职寒冬 紧随趋势不…
· 调查:上海毕业生求职9成…
· 节后首日忙求职 多项措施…
· 全国高校贷款达2500亿 教…
· 重庆18所高校新增37个本科…
· 经费紧张影响生源最富有的…
· 网上家教风头正劲 网络家…
学子前程
3名男子瞟美女求职表 约出“面试”抢手机
“海归”求职热中的冷思考
“花甲毕业生”求职登广告 想留沪月薪1500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