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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课进校园能传承优秀文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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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8-3-1 9: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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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将在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各选20所中小学试点在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内容。在早已开设的音乐课中,增设京剧的内容,从操作性看,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只需把平常音乐课学唱其他歌曲的时间,调整为学京剧即可,而师资也可通过请专、业余演员,戏剧学院教师兼职以及培训教师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但是,对于有关方面认为,通过增设京剧内容,可以达到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培养学生戏曲艺术的兴趣等“教育目的”,笔者却很不乐观。 其一,现在多数学校的音乐课,其实停留在学唱歌曲上,技能化的趋势十分明显。常年开设的音乐课,都没有培养出多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却寄希望于课堂中新增的京剧课,培养出学生对戏剧艺术的兴趣,无疑不太现实。 其二,音乐课、美术课等科目,在中小学教育中,日益边缘化,不被重视。新增的京剧课,极有可能演绎为为新的“特长”而奋斗的教育,而难以做到普及,而在没有此“特长”的学生和家长看来,则可能成为新的学习负担。 其三,发展兴趣必须注重多元原则。从眼下京剧课的课程安排看,从剧种到曲目的选择,都存在单一与主观臆断的问题,为什么不可因地制宜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剧种呢?灵活选择剧种与剧目,不但可以增加艺术课程的吸引力,也可更好地解决师资问题,还可形成更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可以说,规定剧种、剧目,增加了教育的形式化色彩,违背的却是艺术教育多样化的教育规律。 人文艺术教育的技能化、边缘化、形式化问题,是当前学生人文素质、艺术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这与当前的应试教育体系,以及对人文素质教育的认识有密切关系。不根本改变技能化、边缘化、形式化的趋向,通过一门课程的开设,除了装点门面,增加“亮点”外,实则难以达到传承优秀文化、培养学生兴趣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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