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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 “女儿现在每天只能呆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她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1昨日,杜晓颖(化名)的母亲王女士说。
因为一副手套,年仅16岁的沈阳市金融学校学生杜晓颖与两名同学发生口角。因不堪同学嘲讽,杜晓颖一时想不开跳楼轻生,摔成瘫痪。
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杜晓颖将学校和与自己口角的两名同学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在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学校最终补偿杜晓颖两万元损失费。昨日,该调解正式生效。
不堪嘲讽少女跳楼
昨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女儿跳楼跟一副手套有关。“去年她同学曾给过她一副绒线手套。”
2005年11月15日的早自习,杜晓颖和给她手套的同学及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对方说了一句:“你挺牛啊1由于家里条件不好,手套又是人家给的,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杜晓颖在当天中午收拾书包离开了学校。
次日,她照常背着书包离开家,但她并没有去上学,而是在街上游荡了一天。11月17日,杜晓颖又背着书包走了,17时许,杜晓颖走到沈河区南乐郊路一处居民楼,来到六七楼间的缓步台时,发现这里没有窗户,就飞身跳下。多亏半空中的一根电缆起了缓冲的作用,杜晓颖只是摔昏过去,造成右侧气胸及骨盆骨折、腰椎骨折等多处骨折。杜晓颖两次住院,花掉了两万余元。为了给女儿治病,王女士更是四处借钱,没多久家里已经是债台高筑。
状告学校索赔20万
“我是11月17日上午才接到孩子班主任的电话,告诉我孩子这两天没有上学。那天我到处找也没有找到她,晚上突然接到来自辽宁省人民医院的电话。如果学校能早点通知我孩子没有上学,孩子也许不会出事。”为此,2006年2月,王女士代表女儿将学校、与孩子发生争吵的两个女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日后治疗费等各项费用20万元。
王女士认为,女儿是未成年人,在学校被同学嘲讽,受到极大心理伤害。而学校在悲剧发生后,也未能及时通知家长,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所以,对于杜晓颖的伤残,学校及两名同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法院的帮助下,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此案,为王女士提供了法律援助。
法院调解学校补偿两万
在庭审中,学校方面辩称:学校对杜晓颖和同学发生矛盾的事并不知情。而且杜晓颖离校后,学校曾经派了两个学生去她家找过王女士,学校已经尽到了监管责任。而且孩子是在学校外面跳的楼,学校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与杜晓颖发生口角的两个同学也都表示没有侵犯杜晓颖的人身权利,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学校同意一次性补偿杜晓颖两万元,杜晓颖今后的医疗费用与学校无关;原告杜晓颖放弃对两名同学的诉讼请求。昨日,该调解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