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负责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国家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申请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及自费来华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其宗旨是“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中心”的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受委托管理部分自费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服务,为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大中学校长、英文教师和有关机构人员组织国内外培训,在国内外举办各类教育展以及开展各类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
作为国家级的国际教育交流和服务机构,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以及在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大力支持下,“中心” 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高标准、规范化的管理和专业运作。
“中心”是首批获得国家三部委认定的从事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的具有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国家级权威中介机构,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和服务体制。为了提高工作质量,“中心”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为顾问,沿用了严谨、规范的专家评审制度,为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伙伴选派优秀人员;“中心”还十分重视在建立合作项目时,积极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到目前为止,“中心”已与国外五十多个教育机构、组织和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加拿大教育中心网络、荷兰高等教育组织、丹麦大学校长联合会、韩国韩中教育振兴院、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美国中美高级制造工程奖学金委员会、伊利诺州立大学、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和密西根州立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曼彻斯特大学、赫尔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和阿德雷德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正在积极地为中国和世界其它国家与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全面和完善的服务。
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根据与英、法、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丹麦等国家知名大学的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生。
2003年国际知名大学及招生名额
①法国巴黎第七大学 50人 ②法国里尔高等工程技术学院 30人
③法国里尔大学 100人 ④法国技术大学集团 40人
⑤澳洲新英格兰大学(UNE)60人 ⑥加拿大麦科文大学学院 30人
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 30人 ⑧英国诺丁汉、拉夫堡、赫尔大学 30人
⑨荷兰莱顿大学、代尔夫特大学30人 ⑩丹麦十所公立大学 25人
⒒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和阿德雷德大学及新南威尔士大学 90人